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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05-12 00:00:00

数学团[2016]22号

毕业班: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 号)文件精神,拟于 5 月至 6 月期间评选 2016 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推荐1名同学参评;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2012级数学与应用数学推荐3名同学参评,2012级信息与计算科学推荐1名同学参评。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高职)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6.为编印《2016 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填写《2016 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 2 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 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 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 学院 XXX 事迹材料”。

、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班级采用民主投票方式产生。

3.请于6月1日前将附件中的审批表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hqusxtw@163.com。

附件:1.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高职).doc

2.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doc

3.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高职).xls

4.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xls

5.《华侨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二O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学生处、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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