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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05-25 11:43:50

全体毕业班: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本科境内生5名,本科境外生1名,研究生1名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本科境内生1名,本科境外生1名,研究生1名。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2.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研究生或本科生在校期间在道德品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某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申报。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各班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3.为编印《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数学科学学院XXX事迹材料”。

4.请各班于5月31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上报。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21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492171291@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数

2.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

3.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4.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5.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6.《华侨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华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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