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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10-19 00:00:00

数学团[2016]51号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决定于10月份评审2016-2017学年本科生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及《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2016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境外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境内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

2.境外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海外学生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两项。本科生助学金的生活补贴分为500元/月、300元/月两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分为1500元、800元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时间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一次申请的连续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阳光成长计划总人数应控制在境内生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生总人数的19%,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生总人数的1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2015级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如下:

人数

阳光成长计划(25%)

国家助学金(20%)

一等助学金(400元/月)

二等助学金(300元/月)

三等助学金(250元/月)

贷款人数(10%)

16应数(56)

14

11

2

7

2

6

16信息(40)

10

8

1

6

1

4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应通过谈话、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累计平均绩点低于2.0,可由学院破格提名为下一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待下学期初再根据其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其资助情况作出调整。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班主任审核(10月20日至10月28日)

1.学生自主申请:10月14日-10月19日,学生按照要求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基础信息确认,10月20日-10月28日在此期间要申请当学年“阳光计划”的所有学生务必自行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阳光成长计划”。所有申请加入的学生应在信息门户申请的同时填写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提供《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即可,需有加盖民政部门或者居委会、街道办等公章方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16-2017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并于10月28日由班级统一汇总后上交学院团委,已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可重复申请。境外生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直接联系班主任。

2.班主任审核:各班主任对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参照综合表现情况进行信息门户中的班主任审核,同时在《数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6-2017学年的学费。

2.贷款学生都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被认定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申请贷款。新贷在信息门户上操作有出现问题的,请及时到学院团委报备。

3.“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寒假返校补助、励志奖学金、“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4.下学年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请各班级认真审核“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5.贷款表格均可在学院主页文件附件中下载,门户信息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团委。

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2.贷款系列表格.zip

3.信息门户申请阳成长计划流程.doc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二0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抄送: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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