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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09-20 10:18:41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举措,综合考虑制度的平稳过渡和紧密衔接,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华大学〔2013〕42号),现将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综合素质测评是学生进行自我总结、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是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办法,是学生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院的相关细则,严格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综合素质测评公正、准确。

二、学生本人认真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自评项目”,班主任指导班委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进行核实、补充;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上进行公示,报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汇总请各班级于9月24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qusxlwh@126.com,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制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请注明“20XX级XXX专业X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三、本学年学校将根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并制定新办法,学院也将及时出台对应细则。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将按照新办法执行。

 

附件:

  1. 华侨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3.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分解表

  4. 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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