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3-12-06 15:19:40


各班级:

为鼓励数学科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积极进取,完成学业,在校友的资助下,现将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评审有关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等级、名额分配

“冰心助学金”由数学科学学院2002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张琳校友捐赠设立。

2022-2023学年,共资助评选10人,2000元/人。名额分配:大二3人,大三3人、大四4人。

二、评选对象和要求

(一)评选对象

1.大二至大四的全日制境内本科生;

2.2022-2023学年列入“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

3.未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锋霖助学金”的学生。

(二)评选要求

1.爱国爱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违规违纪行为;

2.当学年,社区表现累积分不低于98分;

3.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成绩优异。

(三)2023-2024学年期间,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评选,学院有权停止其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回已经发放的资助款。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有奢侈消费行为被查实的;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实际经济情况,不符合贫困生标准者。

三、评选过程

1.符合条件的同学,由本人自愿申请,填写《附件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成立评议小组,依据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序确认2名推荐对象。12月12日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交至数学楼21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hqusxtw@163.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20XX级XX专业1班】,预期则视为放弃申请。

3.学院组织相关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按照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进行表彰和发放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严格比照评审要求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班级推荐结果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2.受资助的学生应当心怀感恩、努力学习,每年定期向陈国梁校友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为了让学生家长获知“冰心助学金”有关信息,受资助同学要填写《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获助感谢信》,并由学生、学生家长亲笔签名后,于20231218日前交数学楼213办公室,学院汇总后送捐赠者备案。

附件:

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汇总表

3.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冰心助学金”获助感谢信(模板)

4.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冰心助学金”管理办法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26


上一条:数学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2025届) 下一条:数学科学学院2024年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教材选用结果公示

关闭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514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