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的通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11-11 11:33:36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院学生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的通知》(委学〔2021〕26号)的文件精神,我院研究生会对标对表,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改革情况自评情况通报如下,请我院研究生及时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联系人:王雷,联系方式:0595-22691108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院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数学科学学院学院研究生会是全院研究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研究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积极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培养研究生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等能力,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竭尽全力为广大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积极完成学校及学院交给的任务并独立开展健康、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同学开展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活动,配合学校实施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二)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为同学服务,起好同学与学校党政间的桥粱纽带作用。

(三)积极配合院党政工作,发动广大研究生积极投身和响应学校各方面的改革,促进数学科学学院学院的繁荣与发展。

(四)加强与兄弟院校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我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

察看期间的研究生除外)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在察看期间的研究

生除外)

(二)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监督、建

议的权利。

(三)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和条例及维护本会声誉的

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八条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大会一般每

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说下,经院主席团提议,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九条参加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本院全体同学选举产生。

第十条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大会其它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制定和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四) 选举新一届研究生会成员。

第十一条院研究生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院研究生会设主席团成员2名,下设体育部、组织部、生活部和学术部。

第十三条院研究生会的职能

(一)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主持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筹备下届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向研究生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报告工作,并负责执行大会决议。

(四) 对外代表数学科学学院全体研究生。

(五)其他应由院研究生会行使的职能。

第十四条院研究生会组成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可提出辞职,但需经主席团批

准。必要时对缺额人员进行补选。

第四章干部纪律

第十五条研究生会干部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强、

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十六条研究生会干部应自觉遵守本会章程,严格遵守研究生会各项管理

制度。

第十七条研究生会干部应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搞好团结协作。

第十八条研究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干部任免须经主席团讨论,同意并报研究生

指导老师批准方可聘任或免职。

第十九条研究生会部长级以下干部因各种原因调动或离职后,其岗位人选

的补充由执行主席团根据干部的条件,采用招聘考核的方式选任。

第五章奖惩和表彰

第二十条研究生会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

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以一定方式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任职期间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干部,研究生会可根据有关干

部任免规定做出处理,必要时报指导老师做出处理。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本会活动经费由学院有关部门拨给,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的支持,服务于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1

刘丹玥

共青团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二

2

张元元

中共党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二

3

刘佳奇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二

4

张潇洪

共青团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5

徐旖欣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6

石田宇

中共党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7

张文娴

中共党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二

8

韩茗捷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9

沈超男

共青团员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10

李晓琴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二

11

江龙娇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12

廖丽莉

积极分子

数学科学学院

研一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候选人由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会议产生,具体选举工作由主席团选举工作组负责。

2.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2名成员组成,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3. 研究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确定为2名。候选人通过自荐或推荐,再经研究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会议协商,本着民主选举的精神产生。

4. 大会的选举工作必须在有2/3正式代表出席时方可进行,投票采取腾讯会议的投票功能进行,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投反对票,也可投弃权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时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时为无效票。大会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时,选举有效。

5. 赞成某候选人当选,在该候选人投票界面勾选“同意”选项,不赞成的勾选“不同意”选项,不勾选任何选项作弃权处理。

6. 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前2人当选为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六、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按照组织流程,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于2021年09月23日召开了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疫情防控,本次大会采用线上形式。大会应到成员76名,实到成员73人。共发出选票73张,收回62张,有效票62张,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主席团成员。经计票,刘丹玥获得60票,张元元获得57票,选举结果有效。刘丹玥和张元元两名同志当选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此后新一届研究生会进行了部门分工, 刘佳奇任文体部部长,李晓琴任学习部部部长,张文娴任宣传部部长。

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会大会代表为全体研究生。

八、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王雷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陈舜敏


上一条: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批) 下一条:数学系原系主任郑永树和研究生漫谈数学千年难题

关闭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514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