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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侨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1-09-26 00:00:00

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教〔2009〕106号

关于评选华侨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教师教学奖励评选办法》,为鼓励在教学岗位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展华侨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从本届起,校“教学优秀特别奖”更名为“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在我校有连续三年教学经历,至2009年9月30日在职的教学人员。

2.本次评选包含三个系列,分别是第九届教学名师本科教学系列、研究生教学系列和实验教学系列。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教学系列)》(见附件1)、《第九届教学名师指标体系(研究生教学系列)》(见附件2)和《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实验教学系列)》(见附件3)。

本次申请者凡申报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系列的,均需提供45分钟教学录像,录像工作待申报后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申请者根据所符合的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4、附件5、附件6),于11月9日前一式5份报送教务处;

2.11月16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3.11-12月份学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复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教学观摩、评分,并对教案、试卷等教学档案进行抽查;

4.2010年1月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华侨大学第九届教学名师教师,并张榜公示。公示后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生效。

四、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优秀特别奖将评出20名优秀教师,由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万元。其中理工科10名,奖金由“林金城理工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支付;文科10名,奖金由“陈展垣文科优秀教师奖励基金”支付。

各系列表彰数额原则上本科教学系列占总额的70%,研究生教学系列占总额的20%,实验教学系列占总额的10%。

五、其他

根据福建省相关文件精神,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将从具有教授职称的校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

附件:1.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本科教学系列)

2. 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研究生教学系列)

3. 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实验教学系列)

4. 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本科教学系列)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本科教学系列).rar

5. 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研究生教学系列)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研究生教学系列).rar

6. 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实验教学系列)第九届教学名师申报表(实验教学系列).rar华 侨 大 学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抄送:校领导,纪委,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校长办公室2009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1:

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教学系列

附件2

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研究生教学系列)

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参评教师必须承担近三年(含三年)以上的研究生课程并指导过一届研究生。

2.2009年度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和答辩成绩均为优;或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盲审成绩均为优良,其中4/5及以上为优,答辩成绩为优。

3.2009年度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术论文必须在二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或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撰写的学术论文必须在一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

4.2009年度研究生课堂教学效果优秀,专家评价在86分以上。

5.无任何教学事故和教学问题。教学文件完整。按时完成教学进度表和按时上报成绩。

附件3:

第九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实验教学系列)

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接受并完成院系交给的班主任、实验教学秘书等工作,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实验教学活动和其他各项活动;积极促进任课班级的学风建设;

3.每年至少独立承担两门实验课程的辅导与指导,其中一门为实验教学主讲;

4.近三年实验教学督导组专家评教值85分以上;

5.近三年所在建制实验室建设绩效考评85分以上;

6.近三年非独立设课的实验教案、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本、实验室制度规范、齐全;独立设课还包括:实验课程试卷、实验试卷分析及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实验教学基本档案规范、齐全,质量高;

7.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注重实验教学研究,重视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自2006年1月至今至少已在期刊上正式发表2篇实验教学研究论文,其中一篇有CN号期刊;

8.2006年以来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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