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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学院关于评审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2-09-27 11:21:08

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2级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3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年级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各班级可自由分配,详细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各年级名额分配表)。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新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其参与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班级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阳光成长计划”要落实“量身定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学生、少数民族困难学生等,做到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4.学院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存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9月27日至10月3日)

1.学生自主申请:

9月20日前,学生进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基本信息,对本人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已提前通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完成信息确认后,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附件4),并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进行资助申请,其中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可参考“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得分,审核并评议申请人提交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

注:班级提交材料如下:

附件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5:贷款系列表格(有需要的提交)

附件6: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附件7:数学科学学2022-2023学年班级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汇总名单

附件8:评审会会议记录

各班级请于2022年10月7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数学楼220办公室,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hqusxlwh@126.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年级+专业+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材料”。

第二阶段: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及学院网上审核(10月13日至10月18日)

1.学校进行网上名额设置:

10月13日,学校进行网上“阳光计划”系统的名额设置。

2.学院网上审核:

10月14日-10月18日,学院分别以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院系权限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进行逐级审核。

第三阶段:材料报送及学校审批(10月19日至10月21日)

10月21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

第四阶段:资助落实(10月下旬)

1.贷款审批: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勤工助学申请:本科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名单公示后,岗位申请即刻开放,本科新生阳光计划成员可自主申请。

3.国家助学金发放: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从9月份开始发放,具体补发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3.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4.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各年级名额分配表

2.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3.2022-2023学生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确认操作指南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7.数学科学学2022-2023学年班级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汇总名单

8.评审会会议记录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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