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华侨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1-06-03 17:26:01

各班级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广阔的实践天地回顾党的光辉历史,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积极组织大学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中心任务,通过社会服务与课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号召全体学生在社会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帮助大学生提升社会化技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与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华侨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华侨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为主题,积极号召和引导全体大学生以服务的理念、积极的行动、专业的知识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探索。

二、参与对象

2021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华侨大学全日制学生(2021届毕业生获得华侨大学保研资格的,可持学院相关证明参加社会实践立项申请)。

三、活动内容

为贴近社会发展和时代需求今年学校设置校级专项实践活动,主要分为:

1.“我爱母亲河,保护河小禹”专项实践活动(Z1);

2.“助力脱贫攻坚,青春奉献乡村”专项实践活动(Z2);

3.“红色筑梦之旅”专项实践活动(Z3);

4.“文化源流,传承有我”(短视频制作)专项实践活动(Z4);

5.“侨爱社区行”专项实践活动(Z5);

6.“追村史足迹,寻山水乡愁”专项实践活动(Z6);

7.“健康中国行”专项实践活动(Z7);

8. 其他类实践活动(Z8)。

四、活动方式

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立项资助重点团队制度,主要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形式包括调查研究、学习体验、宣讲报告、政策宣传、艺术创作等。鼓励同学们创新实践方式。原则上不通过完全线上实践的立项申请,(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除外)。

目前2021年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尚未下发,校团委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对暑期社会实践的开展要求做进一步明确。

五、申报立项程序及有关说明

1.宣传动员:学校及各学院组织宣讲动员会,使全校同学加深对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和育人成效的深刻理解,充分熟悉社会实践的组织、立项和开展等各个环节。

2.联系实践地点或服务对象:团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联系实践活动地点。

3.组建团队:团队组建可以由学院组织、专业老师组织、学生自行组织,也可由不同学院、专业、年级的学生(含研究生)自行组队。每只队伍需由5到10人组成,设负责人1名。实践活动鼓励境外生积极参与,有境外生参与的团队可优先考虑立项。每个团队至少有一名指导老师,一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3个团队。指导老师要参与实践计划的制定,必须掌握实践团队的详细进程,特别是安全问题。鼓励指导老师直接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必须明确一个归属指导单位,即为负责人所在学院。各指导单位须对实践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安全性)以及申报团队的每个成员是否适合参加该实践活动进行审核鉴定,不适合者不予推荐;实践活动团队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校。

4.申报立项:各团队需依据《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校级重点的团队须于2021年6月9日(星期12:00)前将《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材料1- 4及《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材料收缴邮箱:数院实践就业部:2210657525@qq.com,并将纸质版交至数院实践就业部申报校级普通团队立项的,各学院只需上交《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即可。以上电子版统一命名规范为“学院+负责人姓名+校级重点/校级普通+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

各学院待学校审核确定所有学院团队立项数量后,自行筛选确定立项团队,并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中午12点前将《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4)、学院所有普通立项团队纸质版安全责任协议书(纸质版)报送至学校。为便于存档,所有书面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直接进行订书机装订,无须塑料封面。另需特别注意,如无特殊情况,团队名称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5.论证审批:本次立项审批实行校、院二级评审机制,6月上旬进行。二级评审机制指确定予以资助项目的评审单位分为学校评审确定和学院评审确定两类(都属于校级立项资助,都具备同样的评优资格)。本年度学校只组织审核校级重点团队,其余团队由学院审核和指导。

1)学校评审确定:学校将对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面试筛选。从申报项目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实践团队进行重点资助、重点跟踪。该类别重点考虑:有长期规划能实现基地化、及时有效地做好成果总结工作、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运用专业知识服务学习、境外生参与比例较高的实践项目。

2)学院评审确定:普通团队采用学院统一管理的模式,学校规定各学院可立项团队数量,由学院进行面试、筛选、确定。

3)海西春雨团队确定:立项团队确定后,校党委统战部将在所有申报海西春雨项目的立项团队中进行挑选,符合其标准的将被确定为海西春雨团队。

6.培训动员:为使实践团队更好地开展实践活动,学校将组织获得立项资助的校级重点团队进行专题培训,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立项团队的培训动员。

7.出征仪式和开展实践活动:7月中旬,学校将举办2021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出征仪式上将为“三下乡”国家级、省级重点团队以及海西春雨团队进行授旗。

8.成果总结: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举办社会实践图文展,获得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应将符合制作要求的展板小样电子稿(PSD格式和JPG格式)和相关文字、图片资料交至各学院,各学院于开学前一周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获得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须在开学后第二周把结项材料(附材料清单)交至各学院,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

9.后期表彰:为展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成果,表彰先进,开学后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优秀团队”:优秀团队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中评选,优秀团队的数量为团队立项数的20%。

“优秀汇报团队”:在泉厦两校区最后进入成果汇报会的队伍中评选产生,由出席现场汇报会评委评分决定。

“优秀论文(报告)”:经初步筛选后,送审专业老师,由专业老师评分决定。提交论文的同时需要附上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

“十佳微电影(部分)”:经初步筛选后,由十佳微电影评审会专业老师评分决定。需额外注意,今年的十佳微电影奖项仅为第五类专项(Z5)设立,即参与其他专项的团队无法申报此奖项。

“先进工作者”:动员、组织、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者(教师);为实践团队提供专业指导,作出积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指导教师。对亲自带队参加社会实践,所指导团队获得校级(市级)、省级或国家级重点团队或专项团队,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先进个人”:学生在实践中,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具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奉献精神;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担任较为重要的角色,所属实践团队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大。

“积极分子”:主要表彰团队实践中表现优秀的同学。积极分子从获立项资助并如期完成任务的团队报送,按不超过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数的5%推荐。

9.资助说明:各学院资助经费由各学院报送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由学校一次性统一发放至各学院,各学院发放至各团队,经费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届时将《华侨大学2020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评审确定资助情况一览表》(附件5)报送学校。校级重点团队资助经费将在签订资助协议后发放总额的70%,完成实践返校后根据相关发票、经费明细表、实践成果补发剩余的30%。实践结束后,各团队须递交《华侨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经费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开支税务发票至各学院,由学院进行审批。没有按照申报计划进行社会实践的团队(因特殊原因经过审批可以考虑同意更改实践计划),一经查实,除将追回实践经费外还将对相关同学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1.充分认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实践安全。各学院要认真领悟《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和精神,积极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培养当代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作用。学院团委和参加实践师生务必高度重视实践各项安全(交通、卫生、住宿、宣传信息发布等),坚持实践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别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2.加强宣传动员和指导。各学院要结合实际,积极鼓励老师和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在立项选题、团队组建、活动实施上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在实践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联系,确保实践项目顺利进行。特别鼓励政管学院和哲学学院发挥专业优势重点组织调查活动

3.重视后期成果的巩固。各学院及各团队指导老师要帮助、引导各团队对社会实践的各项成果进行深化、提炼、宣传,提升实践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感悟和树立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校团委 咨询电话:0592-6160336(厦门校区)

0595-22693537(泉州校区)

 

 

附件:

1.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内容

2.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请报送材料清单

3.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

4.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立项团队信息汇总表

5.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评审确定资助情况一览表

6.华侨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总结报送材料清单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21年6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下一条: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评审2021-2022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关闭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514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