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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0-09-25 22:14:00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20〕66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大数学科学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数学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师代表、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及2021届毕业生辅导员担任。

免名额

我院有3个推荐名额,学院由党政领导组成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遴选。

第四条 条件

推荐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1. 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3.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

    推免程序

  4. 符合条件学生自主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等。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推荐,推荐名单在本院公示栏和网页上进行公示。

    推免原则

       1.严格按照学生自主报名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推免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

    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学院采取综合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权重为2%)、参加志愿服务类(权重为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权重为3%)、科研成果类(权重为3%)、竞赛获奖类(权重为8%)、综合荣誉等其他类(权重为2%)6大类具体分数计算办法如下:

    1.本科学分绩点成绩计算方法

    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权重。

    注: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参军入伍服兵役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2%)

    有参军入伍经历+2分。

    3.参加志愿服务类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2%)

    1)志愿服务大赛加分细则:参加志愿服务大赛”获国赛金奖+2分、银奖+1.4分、铜奖+0.8分;获省赛金奖+0.8分、银奖+0.4分;参加志愿服务项目”获国赛示范项目+1.4分。

    2)星级志愿者加分细则:志愿汇星级五星+1.4分、四星+1.2分、三星+0.8分、二星+0.6分、一星+0.4分。

    备注:每年新增志愿服务类竞赛活动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种类别竞赛不同级别分别计算,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年同种类别竞赛不同项目分数不累加,取最高项目加分。

    4.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3%)

    该指标主要考察学生在担任学生干部、承担社会工作、服务师生意识等方面情况。学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或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届)的,可按以下情况加分。

    1)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院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校易班中心负责人,考核优秀+3,考核良好+2.5分

    2)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或校团委各部门正副负责人、校广播台负责人、院学生会、院易班或团委各部门负责人、学生党支部负责人、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院自律会负责人、校艺术团负责人、班长、团支书,考核优秀+2分,考核良好+1.5分

    3)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易班工作站或校团委各部门干事、校广播台干事、院学生会、院易班或团委各部门干事、学生党支部支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干事、院自律会干事、校艺术团干事、班委、团支委,考核优秀+1分,考核良好+0.5分

    备注:以担任过的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其他社会服务类任职或活动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科研成果类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3%)

    一类B及以上收录论文+3分,二类A收录论文+2.4分,二类B收录论文+1.8分,三类A收录论文+1.2分,三类B收录论文+0.6分,发明专利+2.4分(需授权)

    备注:论文分类按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学生需为第一作者;得分以发表论文最高级别计算得分,不累加。

    6.竞赛获奖类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8%):

    获国际级竞赛(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获国家级竞赛特等奖总分+8分,一等奖总分+7.2分,二等奖总分+4分,三等奖总分+2.4获省部级竞赛特等奖总分+ 4分,一等奖总分+2.4分,二等奖总分+1.6分,三等奖总分+0.8级竞赛特等奖总分+1.6分,一等奖总分+0.8

    注:竞赛级别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共同裁定,以教务处发文认定获奖级别为准,竞赛类得分以最高获奖级别计算得分,不累加。

    7.综合荣誉类计算方法(得分累加不超过2%)

    获国家级荣誉称号+2分,获省部级荣誉称号+1.6,获校级荣誉称号(证书盖华侨大学或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印章)+0.8

    注:荣誉称号级别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共同裁定,以华侨大学发文认定获奖级别为准,得分以最高获奖级别计算得分,不累加。

      

                                                                                                                                                              数学科学学院

OO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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