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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8-06-03 10:28:13

关于选举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四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的通知

数学团[2018]8号

各班级及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为贯彻校党委、学生处、校团委、校学生会精神,锻炼学生干部队伍,经学院党委批准,决定于近期举行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暨团委学生会换届大会。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现将有关选举工作办法说明如下:

一、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应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数学科学学院学生;

2.讲政治、顾大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勤奋,专业成绩良好;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5.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二)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分为学院代表和班级代表。学院代表由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担任,班级代表由2017级、2016级、2015级各班按班级人数的10%推荐参加。

(三)代表名额

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共计有委员6人,部长级干部37人,干事77人,合计120人。20152016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各班级代表分别为5、66人,201520162017级信息与计算科学各班级代表分别为44、6人,合计31人。学生代表合计151人。特邀代表为学院党委书记林诗锋、团委老师刘芃杉、团委老师郑智勇共计3人。

(四)代表权力及义务

大会合计有代表154人。代表行使选举权、表决权、审议权、质询权,即

1.听取和审议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选举团委学生会委员;

4.对学生工作及团委学生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

5.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代表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倾听学生呼声,反映学生意见;

2.按时出席学代会;

3.认真履行职责。

二、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暨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共6人,其中学生会4人,团委2人。

(二)候选人条件

1.应是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数学科学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民主意识和执政能力;

4.作风正派、谦虚诚实、团结同志,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5.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有奉献精神,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6.学习勤奋、专业成绩良好,原则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50%(境外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7.必须有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学生团体负责人或校、院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且工作满一年的经历。

8.候选人须准备三到五分钟的竞选演说,着装正式,表达清晰流畅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由各部门主要干部自行报名,报名同学须填写附表1委员竞选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201866日晚8:00前交至梁泽平同学处,并将电子版于201866日晚8:00前发送至1554994694@qq.com。

三、委员选举办法

1.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拼音为序排列。

2.大会计票人:梁泽平陆淳黄缤娴苏芳慧、李志超杨静然

计票组长:陆淳

总监票人:梁泽平

3.由学院党委书记林诗锋、团委老师刘芃杉、团委老师郑智勇、第十届主席团成员梁泽平、陆淳、黄缤娴、苏芳慧、李志超、杨静然组成评审组林诗锋书记为评审组长。

4.填写选票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弃权票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没有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5.选举会场只设一个投票区。投票时,特邀代表、总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由大会其他各代表团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6.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时,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7.候选人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选举出现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8.计票工作在主会场里进行,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代表汇报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宣布当选名单。

9.第一轮选举产生人委员后,上报学院,讨论评审组进行讨论协商决定委员所担任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具体职务,若委员因个人原因无法担任具体职务,必须从候选人中或第十届团委学生会部长级干部中提名一人,由评审组表决通过后参加主席团

10.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审组讨论决定。

四、为保证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第十届学生代表大会顺利进行,决定由梁泽平、陆淳、黄缤娴、苏芳慧、李志超、杨静然组成筹备工作小组,梁泽平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附件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委员竞岗报名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863

抄送:学生处,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8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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