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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8-04-17 16:27:50

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侨大学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数学团〔2018〕5号

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青年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团员青年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引导和激励全校团员青年为“侨校+名校”的建设目标贡献力量。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2017年度华侨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把关,切实评选出政治立场坚定,模范作用突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 评选内容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华侨大学十佳“魅力团支书”。

  3. 评选名额办法及申报条件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院先进团支部

    1.名额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1个,学院先进团支部1个

    2.评选办法

    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华侨大学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华大团〔2013〕43号)和《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文件(相关文件可到校团委网站下载)要求,做好本单位“先进团支部”申报单位的检查及评选工作,并将候选校级先进团支部的《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团支部工作手册》、《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分表》等相关材料按时报团委审核。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的集体必须提交学年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以内),工作总结的内容应依据《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相关评选标准的要求来撰写,紧扣学校共青团工作重点,体现本支部特色。

    3.申报条件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结合团支部实际,积极推进数字共青团工作。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等活动,发挥团员青年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星级团支部创建工作并至少达到二星级(含)团支部,落实工作要求。以上要求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4)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做好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5)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团支书讲团课”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名额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8名,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

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共10名

2.评选办法

团支部应依据《华侨大学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程序》(华大团〔2013〕44号)进行学年团员教育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

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有关规定,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同时推选出候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并认真填写《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按时上报院团委审核。

3.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其中,注册志愿者、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须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上有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本学年上学期绩点排名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优秀团员的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入团时年龄满十四周岁;

(6)2018年3月30日前,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华侨大学十佳“魅力团支书(团干部)

1.名额

拟评选华侨大学十佳“魅力团支书(团干部)1名。

2.申报条件

1)本届十佳“魅力团支书(团干部)由本年度“团支书讲团课”竞赛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团课”所在支部的团支书或团干部中遴选产生;

2)团龄在一年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入团年龄满十四周岁。

  1. 相关要求说明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各项评优工作最后的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应报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公示。

    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校级先进团支部候选个人(集体)须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审批表及评分表,校级先进团支部还应提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及学年工作总结一份(按《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相关评选标准要求撰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十佳“魅力团支书(团干部)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文件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同时将本单位各支部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提交备案,填报相应提名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如发现上报候选集体和个人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欠缺,相应的评优名额自动作废,不再增补。

    3.团支部须于424日下午17:00前上述评选材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汇总表、评分表、统计报表佐证材料、工作总结)纸质版审批后统一报送至团委办公室

     

    附件:

    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员民主评议表

    2.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程序

    3.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4.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5.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6.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

    7.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8.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9.华侨大学十佳“魅力团支书(团干部)”申报表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84 17

     

抄送:校团委,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8年4 月 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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