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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6-04-20 00:00:00

数学团[2016]17号

各班级团支部: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引领青年的核心作用,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校团委决定于5月份在团员年度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五四评优和表彰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工作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表彰内容

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华侨大学魅力团支书、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数学科学学优秀团员、数学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评选名额及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魅力团支书

1.名额:校先进团支部1个、院先进团支部1个、魅力团支书1个

2.评选办法

参照《华侨大学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华大团〔2013〕43号)、《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各班级团支部严格按《数学科学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要求,于4月26日前提交佐证材料,团委组织部根据材料量化考核评分,学院将组织先进团支部现场汇报会,先进团支部评比采用现场评分和量化考核评分相结合,按分数高低排序推荐参评校、院先进团支部。

获评校先进团支部需提交《申报表》、《审批表》、抽查情况、《团支部工作手册》、评选结果、评分表格和学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应依据《华侨大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华大团〔2013〕42号)相关评选标准的要求来撰写,紧扣学校共青团工作重点,体现本支部特色。

(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名额:校优秀团干部4名、校优秀团员8名,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共8名

2.评选办法

各班级应组织团员进行学年团员教育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的具体事项见《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程序》,综合评议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和不合格团员”(各团支部民主评议所产生的优秀团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支部团员数的10%以内,优秀团员必须是注册志愿者,本学年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学年学习成绩必须在班级的前40%以内,优秀团员的社区表现累积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考评结果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并填写《华侨大学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报表》,于4月28日前报送学院团委审批。

结合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奖励办法》(华大团〔2013〕48号)有关规定,在支部“优秀团员”等级范围内评定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同时推选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候选人,获得推荐者认真填写《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于5月6日前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

各班级充分认识到团员民主评议对团员再教育的重要意义,严格按《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程序》要求认真严密组织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程序.doc

2.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doc

3.相关表格下载.zip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抄送:校团委,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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