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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2-09-03 15:43:30

各毕业班: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2.学院制定《数学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详见学院网站(校内网访问)https://maths.hq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2&wbnewsid=5379

二、推免名额分配

由于今年教育部名额尚未正式下达,参照往年我院2023年推免名额为3人,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有1个名额。

为充分利用好宝贵的推免名额,已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条件

(一)生源条件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境外生)。境外生推免按照研究生院《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研究生相关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三)学业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无挂科记录。

3.外语水平良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外语成绩证明应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前获得。(1)非外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5分。

(四)推免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申请推免的学生,均应参加推荐学院的综合排名。

(五)推免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排名进行全方位考核。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7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30%)组成,满分100分。综合能力主要分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1)、参加志愿服务类(Z2)、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3)、科研成果类(Z4)、竞赛获奖类(Z5)、综合荣誉等其他类(Z6)6大类。

具体计算办法按《数学科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四、推免流程

1.学生申请报名:符合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按学院要求在9月6日上午12:00前将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申请证明材料》(附件3、原件备查)、《数学科学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成绩自评表》(附件4)以及《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数学楼214,纸质版打包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2023年推免报名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23年推免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及论文发表证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统一封面(附件3),填写《数学科学学院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综合成绩自评表》(附件4)等。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工办王老师,电话:0595-22691108

2.学院资格审查、综合排名并报送推荐初选名单:学院按照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学院学生推免申请结果及推荐初选名单须向学生公示、在单位网站等公布。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核。

3.学校审定推荐名单: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报送的推免生推荐初选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务处网站(网址:https://jwc.hq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收回推免名额并统一调配:

(1)学院上报的推免生不符合推荐条件的;

(2)学院未按时或不能完成推荐工作的;

(3)拟推荐学生自愿放弃推荐但推荐学院未报送候补推荐名单的。

2.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二)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数学科学学院

2022年9月3日

上一条:关于推选参评2022年贤銮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院属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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