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4-11-16 22:01:17

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2024年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和材料提交时间

1.翁俊民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1个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每个班级可推荐1人参评。11月19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需将经班主任审核后和班级公示的《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报送汇总表(本科生)》(附件2)或《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研究生)》(附件3)纸质材料送至学院213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翁俊民奖学金+班级”。各班级推荐参评人选最终由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逾期不受理。


2.黄奕聪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1个差额推荐指标,对照《黄奕聪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4),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每个班级可推荐1人参评。11月19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后,需及时提交纸质材料:“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及按照《“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件6)至学院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黄奕聪奖学金+班级”。各班级推荐参评人选最终由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逾期不受理。


3.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

学校共下达1个等额推荐指标,对照《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7),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每个班级可推荐1人参评。11月19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需将经班主任审核后和班级公示的《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报送汇总表》(附件8)纸质材料送至学院213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班级”。各班级推荐参评人选最终由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逾期不受理。


4.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

学校共下达2个差额推荐指标,对照《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9),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

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每个班级可推荐1人参评。11月19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需将经班主任审核后和班级公示的《泉州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附件10)纸质材料送至学院213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班级”。各班级推荐参评人选最终由学院择优推荐至学校,逾期不受理。


5.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

符合条件即可推荐,对照《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附件1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需于11月19日上午10:00前,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2)的手工填写后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本人内页复印件至学院2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班级+学生姓名”。最终名额由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分配,逾期不受理。


二、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入门条件之一。

2.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3.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4.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5.学生申请后,经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学院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因时间紧迫,上级部门明确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班级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审,所送材料请按照说明填写完整。

2.奖学金评比与后续荣誉称号评选有直接关联,请同学要慎重对待。

3.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联系方式:22691108



附件

1 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实施办法

2 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报送汇总表(本科生)

3 华侨大学翁俊民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研究生)

4 黄奕聪奖学金实施细则

5 “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

6 “黄奕聪奖学金”申请材料要求

7 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办法

8 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9 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实施办法

10 泉州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奖助学金报送汇总表

11 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

12 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6日

上一条:数学科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数学科学学院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核结果公示

关闭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514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