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不包含2024级)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请于10月18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qusxtw@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213办公室。
申请材料汇总 |
材料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附件1) |
材料2: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 |
材料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附件3) |
材料4.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
材料5.2023-2024学年成绩单 |
材料6.获奖证明等 |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学校下拨名额指标为:
学院将依据评审细则,由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推荐,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填写提示)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