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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2-09-27 17:10:52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70号)文件要求,学院定于9-11月份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执行。

二、评选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生本人要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表,规范“专业”名称,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

3.各项奖学金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择优入选。

4.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相关评审细则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后开展评审工作。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同学,需于10月4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成绩单和成果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数学楼214),逾期不予受理。所送材料要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完整,手续完备,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至hqusxtw@163.com,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制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1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数学楼214),逾期不予受理。所送材料要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完整,手续完备,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hqusxtw@163.com,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制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请注明“20XX级XXX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2022级不参与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评选。

3.普通学业奖学金,班级只需报送汇总表,班主任指导班委严格审核获奖资格。(含2022级)

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王老师,电话:0595-22691108

附件:

1.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

5.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

6.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普通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

7.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数学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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