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活动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活动 >> 学校动态 >> 正文
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答疑(二)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1-09-26 00:00:00

在职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答疑(二)

1.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人事信息请向人事处咨询,住房信息请向房产物业办咨询。审核后确实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

2.这次没来得及交申请表或证明材料的,将如何处理?

没来得及交申请表或证明材料的,请尽快提交材料。确实来不及的,本次暂不发放,待材料提交完整后,同下一批一并办理。

3.工龄和实际工作月数是如何计算的?学龄是否计入?

泉州工龄计算至1993年12月(下同),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至2009年12月(下同)。学龄不计入工龄,也不计入实际工作月数。

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如果符合条件但现在不想领取可以吗?

材料提交完整,并且在校内没有租住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可以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符合发放条件但目前暂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在11月19日下午17:00前向房产物业办提交暂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须本人签字、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5.“老人”、“新人”如何界定?

199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为“老人”,1998年10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为“新人”。

6.无房一次性补贴如何计算?

“老人”无房一次性补贴=“老人”每月住房补贴标准×实际工作月数(实际工作月数大于240的取240)

“新人”无房一次性补贴=“新人”每月住房补贴标准×实际工作月数

7.未达标补贴如何计算?

未达标补贴=(享受面积-已购房改房面积)×240

8.工龄补贴如何计算?

无房户的工龄补贴=6.03×享受面积×工龄

经济适用房的工龄补贴=6.03×享受面积×工龄

集资房、已购公房等房改房工龄补贴按照购房时相关规定执行。

9.为何东区、金山小区有些1993年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工龄补贴为0?

集资房、已购公房的工龄补贴是由集资建房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统一补贴的,按夫妻双方就高原则、叠加双方工龄,一并计算至户主名下,非户主的教职工工龄补贴就为0了。

10.配偶购买了配偶单位(非我校)的集资房、已购公房,为何我没有工龄补贴呢?

即便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单位,集资房、已购公房的工龄补贴都是由集资建房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统一补贴的。因此我校教职工参与购买配偶单位的集资房、已购公房,其工龄补贴由配偶单位统一进行补贴。

11.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后,今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学校周转房或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

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后,今后不能再申请学校周转房,但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

上一条:华侨大学厦门滨水商品房销售工作通告(第5号) 下一条:关于及时退出泉州校区周转房的通知

关闭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3514

版权所有 ©2014-2020 华侨大学

闽ICP备11002060号-4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