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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校、院先进班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5-10-12 00:00:00

数学团[2015]50号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4〕3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拟于10月份开展2014-2015学年校院两级先进班级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院先进班级荣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校先进班级1名、院先进班级1名;

(二)被评为校先进班级的,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奖励1500元/班;被评为院先进班级的,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班。

二、评选办法

评选时,各班级按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先进班级评选的办法》上交书面汇报材料,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组织评审,给定测评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现场评选会,评选会评委由班主任、团委、学生会代表组成,根据现场展示,给定展示分;最后按一定比例加权算出最终得分,排名第一者获校先进班级,第二名获院先进班级,并报学院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审核,推荐上报学校。

三、评选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校、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要求上交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以建为主、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为原则,团委组织部负责评选具体工作;

(三)各班级于10月27日前按评选办法要求上交佐证材料,初定11月3日下午3点举行现场汇报会。

附件:1.数学科学学院关于校、院先进班级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定稿).doc

2.20142015学年数学科学学院优秀班级评选测评表.doc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二O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抄送:学生处,学院领导,班主任。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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