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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17-03-29 16:10:16

数学团[2017]6号

各毕业班级:

根据《福建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闽毕支〔2017〕4号),为引导鼓励我校2017届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我校2017届境内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报考,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2日8:00至4月13日24:00。

三、报名及考核办法

1.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三支一扶”的招募系统(http://www.fjbys.gov.cn/szyf/,以下简称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2.凭公共网账号和密码(初始账号为“毕业年份+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000”),登录招募系统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不能通过“毕业生注册”自设账号、密码登录报名。

3.报名流程见《福建省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流程图》(附件1)。

4.报名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审查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四、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7年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将享受报考福建省公务员专门职位、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等政策。具体见文件《福建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

(三)学校奖励

2016年开始,学校将对就业去向为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和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进行配套资金奖励。详见《华侨大学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奖励暂行办法》(附件3)。

五、相关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网上详实准确地填报相关信息。

(二)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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